2010年法院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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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2月4日在平湖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章伯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抓好“八项司法”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市保增促调助推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能动和谐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司法应对,强化审判职能,找准服务“保增促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司法的能动性。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586件,办结7280件,结案率为96%。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社会治安形势,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有机把握“严”与“宽”的对象、条件和尺度。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71件,判处被告人93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十年以上30人,对175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结合我市开展的刑事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黑涉恶等犯罪,集中力量快审快判,依法重点打击累犯、犯罪手段残忍、呈明显多发趋势的严重犯罪,共审结抢劫、盗窃、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336件。依法从严打击传销类犯罪,首次以组织、领导传销罪严惩首要分子,共审结涉及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5件,惩处被告人22人。及时统一毒品、赌博犯罪案件的裁判思路,严格依法制裁,共审结贩卖毒品、赌博等案件43件。妥善审理好系列职务犯罪,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案件9件10人。对未成年犯、初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的案件,注重落实教育改造方针,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 发挥民商审判调节功能。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化解矛盾,助推经济发展。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27件,解决争议标的额6.5亿元,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638件,调撤率达65.5%。着重做好涉企债务类等案件的审理,推出“稳、防、调、快、活”五字暖企法,在强调依法办案、制裁违约违法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和利益平衡。共审结借款、买卖、承揽、建设工程、企业破产等涉企案件1347件。针对民间借贷案件增多的形势,积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灵活运用法律基本精神,及时维护合法权利,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89件。注重涉案民生的司法保护,对交通、医疗、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劳资纠纷、三农领域纠纷案件,充分运用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平安,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1391件。 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纠纷为目标,灵活运用裁决、协调、和解的手段,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积极推动《平湖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落实,6月份开始每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出通知书通知其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在全嘉兴予以推广。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对社会影响较大、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积极采取听证审查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审慎裁决。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6件,裁定准予执行97件。 积极应对执行难题。针对执行案件一度迅猛上升、中小企业关停带来系列案件执行难、执行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的情况,及时调整思路,创新方式,采取政府招商引资的办法解决财产变现难题,并优先执行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引发的企业欠薪案件,保障民生权益。扎实开展由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2008年以前的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履行能力和案件性质进行分类梳理,严格落实“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通过领导包案,分解落实责任、因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协助执行联动机制等措施,至活动结束,35件积案全部执结。积极推进执行机制建设,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积极配合全市拆迁工作,对个别矛盾冲突激烈的强制拆迁案件,坚决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采取协调联动、周密部署、执后稳控的方式,有效防止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的城市改造进程。年初、年中、年末均开展了多次夜间、休息日、节假日集中执行活动,查控行踪不定、逃债躲债的被执行人,成效明显。全年共办结执行案件2511件,执结率达92.3%。 做好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工作。在涉诉信访总量增多、个案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坚持落实梯级信访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判后答疑、思想疏导、司法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并积极加强与信访局、镇街道等有关单位的配合,共同做好息访和稳控工作。加强对涉案不稳定因素的排摸预警,对存在不稳定因素和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加大调解和释法力度,做好当事人的教育劝导工作,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司法程序范围之内。积极配合和协助政府处理劳资纠纷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前介入,及时采取财产查封等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坚持民本协同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务求各项工作体现民意、符合民情、满足民愿,实现司法的人民性,同时加强对外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认真梳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让司法方式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继续扩大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审判用时,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及时胜诉,去年有89.7%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所有简易程序案件、调解、撤诉案件均减半收取诉讼费;同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14万元,为5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精心打造“便民型”人民法庭。继续实行人民法庭立案双轨制,扩大法庭立案职权,去年开始法庭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民事案件、商事案件均由其直接受理,方便了群众诉讼权利的行使。乍浦、新埭两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受理案件1302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32.6%。坚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的优良传统,加大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力度,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利于法院提高效率,及时掌握案情,推进案件顺利调解。 大力推进协同机制建设。科学把握司法在整个社会管理和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定位,努力将司法手段与非诉手段结合起来,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仲裁与审判的衔接,去年7月份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了劳动争议纠纷信息通报例会制度。以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激活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工商、房产、金融等部门、单位协调配合,与其他法院加强协作,推进协同执行。去年5月份与嘉善、上海金山法院共同签署了执行协作会议纪要。 三、坚持规范阳光司法,保障公正高效权威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将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以开放的、亲民的、民主的司法途径,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有效提升审判质效管理。深化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管理促成效,抓住关键环节,修订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突出了案件审限的跟踪督查,继续实行催办、督办制,增加了限期办结制。充分运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录入抽查“零差错”,对案件各环节实行统一协调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坚持以质效评估为审判管理的主要抓手,引入激励机制,对省高院每月公布的评估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增设本院考核评估指标,公开各部门办案进度和法官办案业绩。第三季度实行全院干警周日单休制,抓紧抓住办案第一要务,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保持了良性循环态势。去年我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各项数据在全省排名靠前,获得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切实搞好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的阳光工程,增强司法透明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的创新和改革,实现司法效率与公信力的双向提升。继续实行裁判文书层层审核、签发制度,加强院庭长监督指导办案的管理职能,特别是对大标的、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重点加强监督指导。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去年8月,我院就商事审判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积极开展邀请视察、旁听案件、监督执行、定向调研等活动,去年还创办了《代表委员情况通报》,每季度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主要工作。聘请15名执法廉政监督员,重点加强公正司法、文明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的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及时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去年7月与市检察院联合发文建立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 四、坚持廉洁基层司法,抓好自身建设 继续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练好“内功”。 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本着严管厚爱的宗旨,建立健全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反腐倡廉体系,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平湖市政法干警“十不准”的规定,真正坚持四个到位:教育学习到位、管理机制到位、内外监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继续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落实明察暗访制度,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10名廉政监察员组成监查小组,对干警八小时以外实施廉政跟踪,约束法官业外活动。更加重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平台创建,使廉洁司法成为全体法官的共同信念和自觉实践。 加强思想政治和审判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活动、开展专项调研、民主恳谈等方式,深化服务及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认识和理念。深入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严格落实省高院提出的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即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坚决纠正在办案接访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和错误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鼓励多读书、读好书,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及疑难复杂问题研讨,打造知识型、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群体。要求干警深入群众,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做到“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院党组带头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指导。注重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理念融入到班子建设、选人用人机制中去,推行中层干部选任竞岗,锻炼培养年轻法官,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回应、满足党和人民对法官的新期待、新要求。 加强基础建设和两庭建设。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加快数字法庭建设进程,今年年初已建成1个标准型数字法庭、8个简约型数字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重视与支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月,新埭法庭新审判大楼已竣工使用。 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平湖市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1、队伍的司法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极少数干警司法理念陈旧,司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已超负荷。当前案件仍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虽然陆续增加了若干编制,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加班已成常态,很多法官身心疲惫,审判执行人员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3、在维护稳定方面面临挑战。当前部分当事人为达一己私利以行凶闹事、自杀自伤等方式相威胁,攻击、谩骂、伤害法官,无理上访、闹访,甚至哄闹法庭、暴力抗法,严重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4、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办案经费紧张,物质装备有待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化落实“八项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努力为平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新变化,依据法律,统筹政策和形势,注重能动司法,切实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落实好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的调节作用,依法审理好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政策,进一步关注涉案民生,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坚持严打高压态势,落实第一责任,提高人民群众的两感两度。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继续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和信访工作,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创新和完善执行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大力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实现争取社会力量、整合内部资源最大化,有效运用法律措施最大化,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重点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把加强执行工作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执行征信、集约查询、法律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等工作,努力形成债务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新型执行模式。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增强干警依法履职、服务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监督,强化审判执行管理,注重办案质效,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继续主动争取市委、人大、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重视和支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物质装备条件。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攻坚克难、坚韧不拔的精神,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平安平湖”、“法治平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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