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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10-29

 

平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29在平湖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湖市人民法院代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五年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抓队伍、强审判、促公正、保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6753件(含旧存250件),办结36248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3.7%72.5%,结案率为98.6%,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73件,同比前五年上升57.3%。在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始终保持良好态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拓职能,服务大局有新进展

把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拓展审判职能,延伸审判效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凸显司法审判对社会管理的引导和评价作用。

(一)抓好能动司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确立“主动服务、司法暖企”的工作理念,推出“稳、防、调、快、活”五字暖企法,差异化处置中小微企业诉讼。一方面,采取提前介入、灵活保全、“放水养鱼”等方法,积极帮助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企业市场化破产新路子,引导不适应市场竞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共审结涉企案件925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0.17亿元。

优化企业创业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营造保护和激励企业创业创新的环境。依法审结偷税、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127240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中,审结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2549人,有效保护了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化了我市招商引资环境。

妥善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推进社会生态建设。依法支持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企业生产中发生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推进我市生态建设。共审结环境污染纠纷案件8件,尤其是去年受理浙江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后,我院立即抽调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精心制定审理方案,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案情,加强与环保局等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最终成功促成涉案企业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4.1万元并全额履行完毕。此案入选《法制日报》2011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该报发表评论认为这是推动法律制度不断进步的积极力量。

(二)抓好民本司法,切实保护涉案民生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交通、医疗、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778件,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2865件,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家庭关系;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件,依法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与期待。严厉打击企业主恶意欠薪逃逸行为,注重司法宣传,加大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度。对群体性欠薪纠纷,贯彻“司法救助、简化立案、提速审理、优先执行”工作原则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措施,保障职工利益,同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共妥善处理劳资纠纷案件3489件,涉及职工3783名。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强和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简化流程,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司法服务。实行人民法庭立案双轨制,方便群众就地诉讼,乍浦法庭、新埭法庭共收案567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29.1%。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82.9%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万余元。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在校学生等不同群体“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充分利用院长接待日、中层干部日常接访等形式搭建便于群众表达意见建议的平台。积极建立民意沟通多方位反馈机制,指定专人对法院电子邮箱、院长信箱等内容进行收集交办,及时作出答复,使之成为社会监督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

(三)抓好协同司法,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

不断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主动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推进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意识地前移工作重心,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的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快速调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912件;与司法局联合建立调解中心,试点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充分发挥司法调研功能。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反映出的有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深入调研,找出症结,预测趋势,及时提出建议。如2010年,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积极会同省高院重点课题组调研,邀请我市童车、洁具、服装等行业协会、企业家座谈,走访企业发放问卷,深入了解中小企业在推进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司法需求,配合省高院研究制定12条指导意见,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对我院参与的此项调研,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批示予以高度肯定。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定期到独山港镇挂钩维稳村(社区)开展维稳排摸,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落实综治维稳责任。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展示工作亮点,满足知情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理解认同”的工作要求,利用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送法进社区、上街普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社会效果,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二、强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提高

紧扣“平安平湖、法治平湖”建设目标,着力和谐司法,切实担负起运用审判职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职责。

(一)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推进平安建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做到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3054件,判处罪犯53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7人。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544件,其中审结涉黑案件2起。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757人,有力震慑了腐败行为。与市纪委、检察院联合建立党员干部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制度,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发挥司法机关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去年51日醉驾入刑后,积极宣传预防,严格依法惩处,共以危险驾驶罪判处59人,无一免于刑事处罚。另一方面,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教育、感化、挽救的力度,对67名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对抗。逐步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共为28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既有力地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促进了公正司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民商审判“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依法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9478件。工作中,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制裁合同违约行为,审结商事案件11419件,鼓励促进市场诚信公平交易。坚持以人为本和利益平衡,审结民事案件8059件,全面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实行诉前调、立案调、审判调“三关调解法”,自觉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各类案件和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撤诉率达66.9%,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为有效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我院主动介入调解协议的履行过程,加强引导与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87.2%,这一做法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三)行政审判“官民和谐”,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探索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共审结行政案件62件,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为11.3%,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起诉的为53.2%,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为35.5%,保持了行政争议成讼率低、协调率高的良好态势。推进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性。20096月起,我院坚持每案向行政机关负责人送达《出庭通知书》,起到良好的效果,在嘉兴市范围予以推广。以参加行政机关有关问题协调会、咨询会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互动,积极开展协调工作,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探索建立府院交流机制,通过举办行政执法知识讲座、组织观摩旁听等形式,开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45件,81.2%的案件裁定准予执行,督促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执行工作“内外联动”,维护司法权威。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方针,注重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3199件。对内,进一步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在立案、审判环节注意做好衔接工作,为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打好基础。通过分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错时执行,实行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对外,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建设、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借助全市协助执行网络的力量,通过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有效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强化执行威慑机制,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执行曝光、悬赏执行等措施,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曝光“老赖”,起到了公布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执行难”向“拒执难”转化。以“房屋腾退”专项执行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效化解“骨头”积案,有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三、抓管理,法院自身发展有新高度

强化规范司法、基层司法,司法质效稳步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一)创新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按照科学设岗、明确职责、按责定员、分类管理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顺利开展了部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各部门职能更清晰、分工更合理。正确处理办案业务和后勤保障的关系,根据各业务庭的案件数量,动态调整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一线,充实一线,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比例。坚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工作思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抓好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效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制定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和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等一系列办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一个动态、高效的办案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抽查、评查和督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绩效考核,将主要质效指标考核到法官个人,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激励机制。

(三)抓好基层司法,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着力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广泛应用。10个数字法庭全面建成,有效实现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在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审判室,开展简易案件远程庭审。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执行管理系统、审判执行质效评估系统等全面建成,内网平台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服务审判管理和方便法官办案双促进,双提高。着力安保工作,始终重视机关和庭审安保,建立健全安保技防人防体系。着力行装后勤保障,合理安排资金,规范资产管理,审判业务装备进一步加强。乍浦法庭、新埭法庭新审判办公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破土动工。

四、重监督,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有新增强

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廉洁司法、阳光司法,以落实监督机制为保障,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一)抓好廉洁司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坚持思想引领,强化司法理念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显著提升。坚持以廉养德,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部门廉政监察员队伍,通过集中学习、院长授课、观看录像资料、交流学习体会、印制监督牌等形式,逐步形成多层面、常态化的廉政教育格局。

(二)抓好阳光司法,彰显司法公信。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及深度。建立完善法院门户网站,着力丰富网站内容,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对所有公开开庭案件及司法评估拍卖实行网上预告,部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供社会公众查阅,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重视网站互动功能,在网站开设诉讼指南、法制宣传等栏目,提供多方位的便民服务,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三)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改进各方面的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担任执法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编发《代表委员情况通报》等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通过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和特定案件备案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抓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22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案件听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五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平湖市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少数法官的综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求,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新的形势要求仍然存在差距;二是诉调对接工作的广度与深度还不够,尤其是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协议确认等工作推进速度不快,全方位调解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成;三是执行工作五大系统建设在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上都存在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破解“执行难”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四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部分当事人非理性维权,法院办案压力、办案难度不断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根据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市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今后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践行“五个确保”、建设“四化”现代型法院为目标,牢牢抓住“三个第一”,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拓展,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水平,为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践行“五个确保”,努力打造“四化”法院

这是今后五年法院的工作目标,即:坚持司法公正,确保裁判结果不因人而异,让群众享受到司法的正义;坚持司法公开,确保诉讼过程不暗箱操作,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坚持司法亲民,确保法官作风不冷硬横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坚持司法高效,确保诉讼不因各种原因久拖不决,让群众体会到司法的便捷;坚持规范执行,确保裁判不因执行不力得不到兑现,让群众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具备“司法功能服务化、司法能力专业化、司法方法大众化、司法效果和谐化”四个特征的现代型基层人民法院。

二、牢牢抓住“三个第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牢牢抓住服务大局“第一要务”,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上有更大作为。着眼于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眼于服务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战略,着眼于服务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着眼于服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妥善调处在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积极探索简易的破产办法,引导高污染、高能耗、可淘汰的中小微企业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稳妥把握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依法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推进民间资本的阳光、规范运作。进一步把握“严格司法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行履行”的原则,依靠党政部门,兼顾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保护,审慎做好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推进重点工程、城镇化发展的进程。

(二)牢牢抓住社会管理创新“第一动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作为。以市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为契机,大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强化诉调对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着力完善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工作系统,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联动新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健全涉法涉诉信访良性处理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加强源头治理,定人定时定责,进一步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专题报告”、“个案建议”、“行业建议”、“白皮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优化公共决策,完善社会管理。

(三)牢牢抓住队伍建设第一根本,在增强司法公信上有更大作为。着力在廉洁司法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先进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着力在司法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坚持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形式,把加强学习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着力在司法作风提高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四要”,即“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

三、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增强司法为民能力

(一)大力实施“和谐工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落实“宽严相济”、“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政策,强化和谐司法,注重矛盾化解。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严惩渎职侵权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三项试点工作,加快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加大化解力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二)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提高司法为民的实效性。深化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强化执行力和作风建设,提升干警的为民意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挥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医疗、住房、征地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大力实施“规范工程”,提高法院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完善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以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个体绩效考核为核心的队伍管理体系,以效能目标考核为核心的司法政务管理体系,科学管理、精细运作、统筹协调,实现各个工作岗位上的每位工作人员的每个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问,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政务保障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司法权力制衡,突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监督,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

(四)大力实施“文化工程”,提高法院队伍的先进性。一是抓精神文化建设塑灵魂。通过召开法官宣誓授职典礼等形式,不断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尊荣感。通过举办文体活动,使干警在展示自我的过程中,增进友谊,融洽关系,营造内和外顺、人心思上的氛围。二是抓廉政文化建设厚底蕴。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抓物质文化建设强基础。以新审判大楼建成为契机,结合平湖地域特色和法治文化内涵,将法院文化元素融入到大楼建筑的各个部位,实现 绿化、美化、文化的交融。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谱写平湖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能动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在2009171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高院齐奇院长提出了“八项司法”的工作理念,主要内容是: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

2.“稳、防、调、快、活”五字暖企法:“稳”是指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尤其是劳资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防”是指对发现的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早提出建议,防止纠纷发生;“调”是指贯彻调解优先、少判多调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快”是指坚持从准从快,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办案时间和资源;“活”是指对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企业,通过灵活保全、执行和解等措施,助其渡过危机,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3.“放水养鱼”:是指在执行涉企案件中,对于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执行和解、分期付款、整体租赁、资产重组、债权入股等方式,避免因企业突然倒闭而导致职工和债权人权益受损,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4.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行政首长)必须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出庭应诉的一项制度。

5.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

6.诉调对接:指诉讼调解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对接,是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一。通过“诉调对接”,能够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资源共享,一方面有利于群众选择纠纷解决机制,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参与诉讼调解,能够强化业务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7.执行工作五大系统:指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系统。包括:通过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失信信息记录杠杆作用,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通过建立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使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施以惩戒,使拒不履行的债务人在融资、投资、出境、获得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通过完善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等监督方式,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执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各方协助配合、经费保障等措施,确保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和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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