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盛“点”】2014嘉法先进•平湖法院新埭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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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埭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截至2014年11月28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4件,前一年年旧存39件,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61件,未结82件,全年全庭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总体水平较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法庭干警践行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他们简化立案程序,落实便民措施。简单案件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复杂案件当日审查,三日内立案。一次性告知起诉所需的各种材料。对曾多次被起诉而有执行风险的案件,对起诉方作善意的风险提示。法庭成立保全、送达小组,提高办案效率。以往,审判人员各自为战、分别送达,消耗法庭有限的人力、物力,效率低下。为提高效率,法庭成立保全、送达小组,统一安排保全、送达,大大节省了法庭人力、物力,提高了办案效率。2014年10月15日,法庭收到徐秀平等8名农民工的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该厂内的机器设备、库存产品、原材料等财物进行查封。收案后,法庭当日即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保全小组立即赶往涉案工厂清点财物,对16台机床等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法院及时立案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稳定了农民工情绪,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庭重视并创新调解方法,通过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调解、和解或撤诉,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撤诉率。原告王某等与被告许某生命权纠纷一案,法官邀请被告的妻弟参与调解。经过承办人辨法析理的调解工作,双方调解差距逐步缩小。终于,法官的调解言语及司法救助方案,让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充满信任。双方均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通过被告亲属垫资方式当场履行完毕。 法庭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在平湖市广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张某与陶某同居关系纠纷过程中,法庭干警对人民调解员在同居关系处理、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对调解方法、调解协议制作等方面提出意见。 法庭“进村入企”,开展法律宣传。2014年2月底,法庭对平湖市新仓镇杉青港村生猪养殖户进行了生猪病死处置等相关法律宣传。干警先后走访了30余户生猪养殖户,查看了猪舍面积、生猪养殖存栏量、生猪病死处理等基本情况;告知生猪养殖户如生猪病死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有随意向河道等水域丢弃、乱扔等行为。“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法庭干警走进企业,为妇女工人进行“反对家庭暴力”等与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法庭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2014年3月19日,法庭开展了以“商事审判实践与合同风险防范”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平湖市、镇两级人大代表20余人应邀参加,旁听一起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参观法庭安保设施、立案窗口、调解窗口等场所。法庭负责人与受邀代表举行了座谈会,介绍法庭的基本情况、工作亮点,随后举办了合同风险防范相关知识讲座。5月28日,30余名学生应邀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干警向学生们介绍了法庭、法台、法桌、法椅、法槌、法袍的布法庭置与使用等基本常识,重点介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案例与法律知识。 下篇预告:【年度盛“点”】2014嘉法先进•平湖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助理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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