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心办案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我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 2015-05-22
●如果您认为办案人员(包括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和对方当事人有某种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您可以提出申请,要求更换办案人员。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的时候提出。如果案件开始审理后您才知道申请回避的原因,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法院将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您的回避申请。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您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小案例:李某到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其返还借款,后王某得知李某是案件书记员张某的舅舅,因此,王某在开庭前,向法庭申请书记员张某回避,审判长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书记员张某予以回避。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44、45、46条。
 
 
[!--date:2015-5-22 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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