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刑事自诉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15-05-22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刑事自诉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您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如果您明知道侵害人有两人以上,却只对其中部分人提起刑事自诉,那么在判决宣告后,您又对另一部分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法院不再受理。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9、261、262、2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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