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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06

平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3日在平湖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湖市人民法院院长  赵  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2530件,审执结12004件,同比分别上升23.24%和22.74%。法官人均结案274件,同比上升17.26%。全年获得省级、嘉兴市级、平湖市级荣誉45个,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一、在公正高效开展审执工作上有新进展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刑事案件1101件,结案1108件,判处罪犯1757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572件683人。保障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受理备受关注的案值达5.48亿元的黄某某等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3件130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7件27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依法从宽适用非监禁刑,对具有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罪等情节的适用缓刑449件727人。深化推进辩护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三年以上辩护率98.06%。

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新收民商事案件7424件,结案6993件。重视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保护,维护家庭稳定,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546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0件,坚持开展岁末年初讨薪维权专项活动,向367名务工人员兑付劳动报酬619万元。加强人身权益保护,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等侵犯人身案件758件。维护契约自由,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审结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74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房屋买卖等涉不动产案件240件。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收行政案件46件,结案51件;新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4件,结案75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与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会议。院庭长在市创新学堂、夜校、培训会等场合多次交流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法律建议。继续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庭的35件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34件,其中4件由市领导出庭应诉,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连续第五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受到市党政领导批示肯定。

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1]收执行案件3875件,执结376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96亿元,查封车辆117辆,控处房产287套。健全协作机制,市两办、市人大办出台文件支持执行工作;加强长三角司法协作,巩固平湖、嘉善、金山三地法院执行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运用查控平台协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房屋土地等信息7.88万次。落实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2],出警558人次,拘留385人次,执结168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217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该名单,并通过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曝光。加大司法制裁力度,对449名不申报财产、不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按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将5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和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有1名被执行逮捕,1名被定罪不捕。

二、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

依法服务保障“四大工程”。助力“经济创新”,依法支持“四大工程”、接轨上海、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有效推进;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机制,受理破产案件9件,审结6件;通过市场化司法程序盘活土地859.34亩,处置房产25.86万平方米,为“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环境整治”,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加大对违法排污者的经济惩戒,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件,非法狩猎案件4件。

依法服务保障法治平湖、平安平湖建设。全力护航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被省高院评为安检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先进单位。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四管齐下,做好日常和“院长接待日”信访化解工作。延伸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邀请律师参与每月的“院长接待日”。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助力社区矫正、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在深化“三大机制”建设打造司法为民品牌上有新举措

便民高效立案。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服务流程,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依托信息技术,推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当事人既可到法院申请立案,也可通过网上平台立案,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年网上立案434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9%。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探索开发“电子虚拟导诉”等功能,方便群众了解诉讼流程。

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按功能划分不同区域,增设便民设施,设置特色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代表委员工作室等,提高服务精准化和质量,被嘉兴中院评为首批四星级诉讼服务中心。为法官办案提供便利,与邮政EMS达成入驻协议进行集中送达。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人员到位和制度落实,充实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健全繁简分流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简便、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

实现多元调解。以弘扬先贤陆稼书“无讼”理念[3]为抓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诉讼调解,对有调解条件、调解可能的案件,优先适用调解方式,调解案件3681件,民商事案件可调撤率[4]81.54%。引入人民调解,对家事、相邻、小额债务、交通事故等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同时加强诉调对接,建立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消费纠纷调解诉调对接机制等,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案件各405件。

四、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新抓手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5]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科学选任员额法官,顺利完成第二批9名员额法官[6]选任。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在实行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员分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司法雇员队伍建设,严把准入关、用人关。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推进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审判团队运行规定等配套制度。坚持院领导办案常态化,4名入额院领导结案252件强化职业保障,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等工作。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7]完善庭审实质化机制,分类做好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工作,全年共有10件25人出庭。严把案件质量关,合力防范冤假错案,健全自我纠错机制,审结再审案件1件并改判;变更检察机关指控罪名12件,指控情节41件。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加强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证人出庭作证、推进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及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等工作取得进展。

五、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上有新突破

深化“互联网+审判”。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审判流程公开,将公开开庭案件在网上预告,开展庭审视频直播66次。深化庭审记录改革,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传统庭审笔录,审理案件4171件。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864份。推行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支持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等多渠道缴纳诉讼费。成立“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运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8],自2017年5月成立以来成功调解道交纠纷案件184件,标的额2367万元,全部自动履行。

深化“互联网+执行”。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建成具备执行接待、材料收转、网拍咨询、信访接待、速执办理等功能的一站式办事窗口。新建执行指挥中心,具备四级法院重大执行行动的指挥与人员调动、网络集约查询、数据分析等信息化功能。继续开展“零佣金”司法网拍[9],完成网拍156件,网拍率100%,总成交额6.77亿元,溢价率4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408万元。

深化“互联网+普法”。建立官网、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平台,推送微信41期,通过典型案例说法释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线上+线下”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等普法活动。借助网络扩大传播,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媒体公开报道了市法院成功执结23万元工伤赔款的案例;最高院微信公众号专题报道了市法院法官帮助失足青少年的案例;《人民法院报》整版刊登了市法院《“无讼”治下的司法和谐》工作经验。

六、在坚持从严治院打造法院铁军上有新成效

抓好队伍建设。巩固深化“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注重挖掘内部潜力推进梯队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庭务会、业务培训等组织和激励干警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开展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工作,重新选任31名中层干部。

加强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目标管理和审执工作紧密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全院学习《准则》《条例》[10]和“三个纪律作风守则”[11]等,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开展集体谈心式纪律教育,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层层开展廉情谈话。

重视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对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提升审判执法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旁听庭审7次,并提供“菜单式”旁听庭审;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夜间执行活动1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保障,组织22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295件,陪审率97.44%。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360余名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等社会公众走进法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把握和适应新的司法工作形势、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准确适用法律、化解较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继续依靠各方关心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2018年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公正司法的使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谱写新时代平湖司法新篇章,为全面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继续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增强社会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提高公众交易风险防范意识。

精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法治平湖、平安平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四大工程”、接轨上海、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依法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支持打好环境综合治理组合拳。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有效运用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安保经验,提前研判,集中排查各类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应对处置。

全面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努力创建司法为民的经典品牌。进一步加强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强诉讼服务团队,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服务领域的贯彻落实,通过提升服务,加快建设,提高立案、审判、执行的效率。继续挖掘先贤陆稼书“无讼”理念,打造具有平湖特色的公民宣教体验基地。依托“四个平台一张网”,借助镇、街道的综治司法力量,开展“大调解”工作。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员额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相关配套保障性改革措施,探索推进司法雇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核心,以强化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和律师辩护为重点,深化庭审制度改革。引导侦查部门、公诉部门按照审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智慧法院”。提高信息化整体建设和应用水平,继续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建设,实现当事人在线获取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和了解执行工作进展。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各类司法信息,及时动态地反映法院工作情况,增强审执工作透明度。

驰而不息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新时代红船旁法院铁军。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和“铁军打造”工作成果,不断推进规范化公正文明执法。继续重视人大对员额法官履职评议,结合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七个绝不允许”[12]“五条纪律”[13],促使干警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打造新时代红船旁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全面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基本解决执行难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具体表现为“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包含230多项具体指标,对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2014年8月,市法院设立备勤小组、备勤电话、备勤车辆,实行全天候备勤,对相关部门协助法院查获被执行人或控制相关财产进行快速反应。

3.“无讼”理念:“无讼”一词出自《论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我审判案件和别人没什么不同,但是我的目标在于使人们不争讼。“无讼”理念与平湖有着特别的渊源,清康熙年间,平湖人陆稼书先后任职嘉定、灵寿知县,凡遇纠纷,均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极善感化教育讼争双方,因此两县政清人和,已至“无讼”之境,后经归纳提炼,形成“无讼”理念,流传至今。“无讼”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全力预防纠纷出现,尽力减少诉讼发生;即使发生纠纷,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综合利用各方资源,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降低矛盾的对抗度和负面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民商事案件可调撤率:是指民事调解、撤诉结案案件占民事可调撤案件(不含公告送达缺席判决案件)结案数的比例。

5.司法责任制:是指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6.员额法官:是指在司法改革进程中对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人员配置模式,实现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确保进入员额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

7.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以审判为中心,其实质是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核心是统一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此项改革有利于更好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

8.“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是指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推行的包含行业调解前置、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全流程在线审理、简式文书改革等内容在内的纠纷处理系统,用以提高案件处理质效,是对“互联网+”时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模式的探索。

9.“零佣金”司法网拍:为克服传统司法拍卖成交率不高、溢价率低、公开透明度不高及佣金高昂等弊端,2012年省高院作出将司法拍卖直接推上互联网的改革部署,借助淘宝网交易平台试行司法网拍,并不收取佣金。

10.《准则》和《条例》:是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1.“三个纪律作风守则”:即庭审纪律作风守则、诉讼服务中心纪律作风守则、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守则。

12.“七个决不允许”:即绝不允许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绝不允许出现冤假错案、损害公平正义;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绝不允许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漠视人民利益、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绝不允许拖改革后腿、当改革绊脚石。

13.“五条纪律”:即严禁冷横硬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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