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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携手解纠纷,群众来点赞
发布日期: 2022-09-28

法院高质高效的日常工作,不仅仅是法院干警努力的结果,也有其他司法活动参与者以实际行动服务着人民群众、支持着法院工作。

“真的很感谢你们!我们的地板维修好了,矛盾顺利解决了!”近日,平湖法院就收到了来自当事人林某诚挚的感谢。

此前,为装修新房,林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包工包料(约定由业主自购的主材料除外)承包装修工程;后为安装地暖设备,林某与某暖通设备公司签订《舒适系统销售合同书》,约定由暖通设备公司安装地暖系统;地暖系统安装完毕后,林某又向某家居公司购买了地板,并由家居公司安装地板。

装修完成后,林某带着家人入住新房,可开启地暖后不久,部分房间地板出现了发黑现象。于是林某立即联系装饰公司、暖通设备公司、家居公司,三家公司分别派人来现场查看测试,但均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无奈之下,林某预将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经调解,林某与三家公司仍各抒己见,无法确定地板发黑的原因。于是平湖法院抽签确定由浙江兴红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地板发黑原因进行鉴定。

在多次组织专家组人员从杭州赴平湖开展现场勘验后,鉴定公司向林某和三家公司进行了详细的勘验情况分析:房屋内地板发黑主要是地板下部区域聚集大量水汽导致。而后就水汽产生的原因进行逐一说明并当场提出调解建议。考虑到当事人经济负担,鉴定公司还主动表示若调解成功撤回鉴定,将不收取任何鉴定费用。

在鉴定公司专业的鉴定意见和合理的调解建议下,法院干警积极在当事人之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家居公司地板经营者基于诚信原则,主动承担相应责任:重新安装地板并保证不出现发黑现象。

地板安装完成后,林某撤回鉴定申请。鉴定公司如约向林某退还了预收的鉴定费40000元。

在法院干警的耐心调解与鉴定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次纠纷顺利化解,获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