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家庭教育丨带您一览平湖法院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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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湖法院立足审判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的作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嘉兴市“平安家庭”建设优秀单位。 基本情况 平湖法院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以“一体两翼五环”工作体系为工作方法,以“事前预防、事中保护、事后关怀”为工作基调,整合立案、民事、刑事及执行等审判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坚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力度不减,不断延伸服务触角,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庭教育走深走实提供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体两翼五环”工作 (一)一体 以“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担当和奋进,进一步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司法高地。 (二)两翼 1.“晨晓同行”计划 (1)晓法堂。针对学生家长等监护人群体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讲,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针对在校学生等未成年人群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反诈、防欺凌、防性侵等主题法治教育。 (2)启法营。开展公众开放日、寒暑期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活动,将受教育群体请进来,零距离感受司法。 (3)临时妈妈。做好司法延伸服务工作,对因父母服刑等情况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启动临时妈妈角色,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监护、看管等问题。 (4)法官约定。对服刑未成年人及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积极进行判后跟踪帮教、回访,对生活困难的未成人提供各项帮助。 2.“平和家审”行动 (1)实施好家事调查员制度。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照职权启动调查程序。家事调查员利用自身熟悉社情民意、易于沟通的优势,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信息和资料供法院参考并协助法院开展前期沟通协调工作,促进法官对家事案件作出妥善处理。 (2)运用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诚信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探索好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对涉及抚养权争议较大的案件,引入社会组织、心理辅导师、检察官等作为孩子的代表人,了解孩子现状,由代表人给出建议哪方抚养更有利,供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参考,弥补未成年人“诉讼主体”缺失问题,全面保护诉讼中未成人合法权益。 (4)开展好回访观护深化拓展工作。进行回访观护,将回访观护适用范围扩大至整个家事纠纷案件。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采取电话、约谈、向村(居)委会了解等方式对夫妻感情在判决后六个月内的修复情况进行回访,填写《回访登记表》,并建立回访档案。对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和部分判决结案案件,对接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动跟踪回访。 (三)五大工作环节 1.立案绿色通道。加强诉前调解,从立案环节开始,开通涉妇女儿童立案绿色窗口,向当事人发放家事纠纷案件诉讼指南,优先登记立案,优先诉前调解,对于个别诉讼能力弱、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引导其对接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把妇女儿童权益优先化的理念植根于诉讼服务全过程。 2.巡回示范审判。选取适合家庭教育的家事纠纷案件深入社区广场等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中注重将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结合,营造诚信、友善、和谐社会环境。 3.重点村社区回访“问诊”。完成对近三年涉家庭教育诉讼案件较多的村社区开展走访“问诊”。 4.校园“共享法庭”。开展送法进学校,通过模拟法庭、情景演示等启发式、探究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5.代表委员听案跟案。开展“百名代表委员跟百案”活动,选取适合旁听、有典型家庭教育促进意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定期听审、有序参审、集中评审。 经验成效 (一)强化专业审判,促进了权益保护 推进“刚柔并重”家事审判模式改革,引入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调解。做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初心”女法官工作室。打造数字家事审判法庭,特设圆桌审判台、专门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及母婴室等硬件设施,柔性化摆放当事人台签,以特殊程序安排缓解对立情绪。 “未”爱发声促教育,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人改善不当教育方法,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2022 年 1 月 11 日,平湖法院向未成年罪犯母亲发出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浙江省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结合案件实际,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对未成年罪犯母亲开展普法教育,助力监护人纠偏。指导令发出后,平湖法院还邀请嘉兴市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沈小平老师对未成年罪犯母亲开展“一对一”辅导,解答子女教育困惑,围绕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正面管教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指导。 (二)强化多元联动,促进了风险联控 法院和教育局牵头,联合检察、司法、民政、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建立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的共助联盟。领办家庭教育校社共助项目“育根扶苗”一家亲,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使家庭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联合妇联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完善“红黄蓝”三色风险等级预警、共享、反馈机制。联合公安落实人身保护令、跟踪回访、“民转刑”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教育局、检察院共同推行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发布《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邀请团市委、民政局等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讨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三)强化普法宣传,促进了依法维权 全年开展法治宣传,依托法院和教育局联合建立的“天平护苗”校外法治辅导员机制对全市中小学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通过“共享法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尤其是在“三八”妇女节、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风家教宣传月、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通过制作宣传品、发放倡议书,开展家风故事分享会、普法宣讲、家庭文明建设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弘扬家庭美德,培育优良家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天平护苗”法润童心主题特色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配合婚俗改革,开展系列活动,营造良好家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