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0名人民陪审员自动免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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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平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4年10月28日自动免除。名单如下: 蒋孝伟、蒋云爱、陆小红、姜丽燕、吴安春、郑来春、丁林峰、赵勤丰、冯立、陶红亮、纪伟、吴祥生、杨今芳、许健、倪友良、杨奎、张碧峰、张瑰、刘刚、胡健、陆燕、张纯强、林原、施红兵、金祥根、赵瑞兴、陈叙根、宋跃光、张又春、陆关键 特此公告
平湖市人民法院 平湖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