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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日期: 2024-04-30


“夜间执行,现在出发!”

4月29日凌晨4点

平湖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18名执行干警先后奔赴

当湖、新埭、广陈、新仓、曹桥等地

点亮执行“夜行灯”!


典型案例

“陆某,因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请跟我们走一趟。”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陆某住处,敲响了陆某家门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此前,陆某拖欠王某医疗费及人工费15500元,经平湖市新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陆某拒不支付,申请人王某遂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陆某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财产状况,被执行人陆某态度恶劣、拒不申报财产状况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本次执行行动中,在执行强制力的威慑下,陆某履行155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因陆某拒不申报财产,平湖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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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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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成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

共传唤被执行人16人次

其中11人已履行完毕

执行和解1件

执行到位金额30.49万元

拘留3人,罚款9人

罚款到位金额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