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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6-07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平湖法院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两长同庭 就地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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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上午,在独山港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一起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正在进行。该案由平湖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平湖法院院长杨朝辉担任审判长,平湖检察院检察长陈定良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平湖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犯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两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25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平湖法院选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典型案例带到群众身边。通过巡回审判让环境保护案例“活”起来,加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当地村民等旁听了案件庭审。

旁听群众徐女士表示巡回审判庄重中不失新颖,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司法力量,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平湖市政协委员周敏丽对此次巡回审判也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堂非常精彩的普法公开课,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跨域协同 凝聚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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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平湖、金山两地公检法还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协同”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两地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工作的协同合作。

会上,两地公检法围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和恢复性司法实践、加强部门协作和跨域协同等进行深入探讨,以司法合力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携手书写绿水青山新篇章。

增殖放流 守护碧海银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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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王盘山是水生生物的重要繁殖、育幼和栖息场所,也是杭州湾原生态无居民海岛群和杭州湾岛屿鸟类栖息地,具有独特的地理条件、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于2020年被浙江省政府批复设立为省级海洋自然公园。作为平湖市重要的渔业资源区,王盘山群岛海域是我省鳗苗的重要洄游通道和海蜇产地之一,又是我省锯缘青蟹苗、河蟹苗、鳗苗主要捕捞区之一。

平湖法院在王盘山开展“法润自然 生态共荣”增殖放流和海岛巡护活动。该活动由平湖法院联合平湖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嘉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艳华、平湖法院院长杨朝辉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平湖法院精心选取了适合放流的黄鱼苗、海蜇苗,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将鱼苗、海蜇苗放流至保护区域内,通过增殖放流补充生物种群资源,为海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新的活力。

海岛巡护 共护海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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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在王盘山省级海洋自然公园,平湖法院还开展了海岛巡护工作,联合多部门实地查看鱼类、贝类等海洋生物生存状态,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碧海银滩是我们共同的宝贵财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更需久久为功。平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