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0075/2026-1010484183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6〕1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收费的复函
  • 日期: 2026-04-09 10:04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前取消宁波市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停止合并收费的请示》(甬政〔2025〕13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收费项目,并取消其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宁波北收费站的合并收费。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等具体事宜。宁波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项目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宁波江北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收费的复函.pdf